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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通知公告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1 17:59:07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科技管理部门,各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各市级高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全市火炬统计调查工作,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25号)要求,现将火炬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全市高新领域火炬统计年报工作
  (一)调查时间
  调查时期: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的统计数据。
  统计按报告期均为年报。
  (二)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1.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注册地在国家高新区外,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且尚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 产业基地集群类综合统计调查: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科技部火炬中心批准的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科技部认定的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和培育集群及经市政府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市级高新区)。

3.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调查:重庆市内全部生产力促进中心。
  (三)调查内容及报表样式
  主要调查:高新技术企业的基本情况、经济概况、人员情况、科技活动情况和科技项目情况等;各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及基地骨干企业运行发展情况;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运行发展情况;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和培育集群的建设发展情况以及市级高新区的基本情况;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基本建设和服务等情况。
  报表样式:2021年全市火炬统计工作使用科技部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的火炬统计调查制度中的年报表填写,有关指标按照火炬统计调查制度中的指标解释要求填报。国家高新区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表GQ-001、002、003、004、005);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情况表(表RJJD-01、RJJD-02);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情况表(表TSJD-01);创新型产业集群情况表(表JQ-01、JQ-02、JQ-03、JQ-04);市级高新区基本情况调查表(表SJGZ-01);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调查表(表SCL-01、SCL-03、SCL-04)。
  (四)填报方式
  1.区县(自治县)科技管理部门、产业基地集群、市级高新区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从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服务机构/管理部门”入口登录(https://tj.chinatorch.org.cn),进行网上审核和填报;用户名为“tj+服务机构或管理部门原系统账号”,密码为原系统密码。
  2. 高新技术企业填报从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址为:https://fuwu.most.gov.cn。操作路径: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用户登录-法人登录-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科技部火炬统计-企业年报-数据管理-填报。
  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民经济行业代码。企业统计报表制度、政务服务平台登录使用说明等均可登录重庆市科学技术局主页的网上服务“火炬统计”栏目下载(http://kjj.cq.gov.cn/bsfw/hj/)。

(五)时间安排
  1.各高新技术企业3月15日前通过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填报年报,同时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将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签字盖章的纸质报表须由系统导出,带水印(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在区县(自治县)科技管理部门;各区县对各企业的报表数据进行审核,纸质报表收齐后于3月31日前统一报送至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地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重庆生产力大厦2楼,邮编:401147)。
  2.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管理机构及市级高新区于3月25日前通过调查信息系统上报,3月31日前将机构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签字盖章的纸质报表(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地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重庆生产力大厦1610室,邮编:401147)。
  3.各生产力促进中心于3月15日前通过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填报统计报表,同时将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盖章的纸质报表(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在区县(自治县)科技管理部门;各区县对各报表数据进行审核,纸质报表收齐后于3月31日前统一报送至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地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重庆生产力大厦1206室,邮编:401147)。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本次统计调查由各区县(自治县)科技管理部门及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管理机构、市级高新区负责,组织所辖范围内相关填报单位进行数据填报、审核和上报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计年报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要认真查找去年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整改,坚决防止工作态度敷衍塞责、错报问题反复出现、统计信息弄虚作假等,确保年报数据真实准确。
  2.认真做好错警因及数据变化情况说明分析。
  (1)区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

纸质材料包括:辖区内营业总收入在2亿元以上企业纸质报表;从网络系统打印的所辖范围上市企业清单及审核确认说明;从网络系统打印所辖范围企业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对于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如由于区划调整导致大批企业调整、有新入统或调出统计的大企业、大企业效益急剧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请提供书面变化原因情况说明;系统中导出的所辖范围内已撤销企业清单(清单信息包含企业名称、所属地域、撤销原因);系统中导出的所辖范围内未撤销企业错警因说明打印件以及其他需要说明或证明的材料。

(2)国家、市级高新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软件产业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调查:
  错警因说明(网络系统打印)须加盖填报单位公章,与报表一起装订;年报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网络系统打印);对指标中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的书面说明。
  3. 加强统计分析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统计成果的分析、研判和运用。特别是要聚焦区域内科技创新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实践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挖掘和总结统计数据背后的规律性变化及趋势,逐步实现统计分析工作制度化。
  (七)其他事项
  1.有关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软件产业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市级高新区统计具体问题
  业务处室: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  陈涛  67513582

统计人员: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  周冬菊  67416616

2.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具体问题
  业务处室:科技企业创新发展处  李正权 67513507
  统计人员: 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陆薇 67103491
  3.有关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标具体问题
  业务处室: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处 李明鸿 67605920
  统计人员: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 万勤 67516529
  二、火炬统计调查人员培训工作
  根据近期防疫有关要求,各业务指导处室和区县有关科技部门结合实际,采取以老带新、分期小范围组织电话会议或各种网络方式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力争做到既保证统计人员安全,又提高火炬统计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火炬统计年报质量。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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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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