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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庆)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5 11:59:06

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庆)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征集有关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庆)(以下简称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征集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合基金定位

联合基金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集聚全国优势科研力量,围绕重庆经济、社会、科技发展中的重大需求,聚焦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促进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交叉融合创新,推动产出重大原创成果,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

联合基金项目一般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形式予以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类型共同限项申请。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

二、指南领域方向

重点围绕“电子信息、新材料与先进制造、人口与健康、生物与农业、能源与化工”等5个领域进行征集。我市拟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指南研究方向44条(其中10条作为备选研究方向)。

三、指南建议有关要求

(一)指南研究方向有关要求

1.科学性。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产业发展紧迫需求中的共性问题;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词汇。

2.规范性。应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高度凝练,每条研究方向原则上不超过三句话(50字以内);应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错字等问题。

3.包容性。不应有明显限制性要素,原则上不体现“重庆市”的名称,避免出现“量体裁衣”、“对号入座”的现象;应保证足够的申请团队,避免出现指向性过于明显和竞争性不够等问题。

4.安全性。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

5.明确代码。每条指南研究方向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学科代码。

6.避免重复。避免陈旧或重复资助,特别是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已资助项目重复。

(二)指南建议人条件

1.建议人一般应具有牵头承担国家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重点支持4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和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基地科研人员牵头提出指南建议。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三)推荐单位注意事项

1. 由各单位统一报送,限项推荐(具体限项推荐数量安排见附件1),原则上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建议。

2.请各单位组织填报联合基金指南建议表(见附件2),并做好筛选论证工作。

3.鼓励各单位联合市内外优势科研力量提出指南建议。

4.2021年度未获立项资助的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可再次修改后报送,不计入所在单位限项推荐数量要求。

(四)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2年4月11日17:00前,将联合基金指南建议表(附件2)和指南建议汇总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报送至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地  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1409室

邮  编:401147

联系人:刘哲知,67817170;陈恒,67605997

邮  箱:317407773@qq.com

附件:1.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庆)指南建议限项推荐安排表

      2.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庆)指南建议表

      3.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庆)指南建议汇总表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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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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