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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关于2022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7 10:59:08

关于2022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渝经信中小20225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2022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发展、招商投资促进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经研究,现将2022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企业系统申报及提交申报资料到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时间延长至2022320日,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资料时间延长至202241日。

二、申报条件

综合考虑近年来受疫情、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对申报条件中基本条件2调整如下:

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及以上,且至少满足下列2条件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上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其他事项

其他要求仍按《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经信中小〔20224执行。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园区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分析规上企业、生产性服务业等企业指标情况,帮助其完善研发经费统计口径。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同时,要加强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审核把关,对所有申报企业的数据和材料要逐一进行审核确认(可代替企业的佐证资料),并在真实性审查报告中列出每个企业最终审查确认数据(同时要求企业调整申报数据)。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3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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