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关于征集超高清视频典型应用案例的通知
关于征集超高清视频典型应用案例的通知
渝经信发〔2022〕23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征集超高清视频典型应用案例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济信息、文化旅游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超高清视频典型应用案例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2〕50号)和《重庆市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渝经信发〔2019〕43号),进一步完善产业生态体系,推动超高清视频规模化应用,现组织开展超高清视频典型应用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面向超高清视频重点应用场景,征集并遴选一批技术先进、成效显著、能复制推广的超高清视频典型应用案例。主要征集方向如下:
(一)广播电视领域。聚焦超高清电视频道,有线电视、 IPTV、互联网电视、网络视听等领域,特别是在采集、制作、播出、媒资、编码、传输、终端等方面的超高清视频技术应用。
(二)文教娱乐领域。聚焦游戏、动漫、电影、教学、艺术等领域,特别是在游戏制作、动漫创作、电影拍摄、影院设备、教学终端、数字文博等方面的超高清视频技术应用。
(三)安防监控领域。聚焦监控摄像机、人工智能监控系统等领域,特别是在安防监控升级、人脸识别、行为识别、目标分类等方面的超高清视频技术应用。
(四)医疗健康领域。聚焦远程医疗、内窥镜手术、医疗影像、识别份析、智能会诊等领域,特别是在术野摄像机、内窥镜、医学影像与设备、诊断显示器、远程医学系统等方面的超高清视频技术应用。
(五)智能交通领域。聚焦智能网联汽车、交通管控、交通智能化等领域,特别是在图像传感器、车载屏幕、车辆识别、人工智能管控系统等方面的超高清视频技术应用。
(六)工业制造领域。聚焦面向工业生产场景的超高清视频技术解决方案,特别是在工业可视化、工艺监测、缺陷检测、定位引导、人机协作、机器人巡检等方面的超高清视频技术应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案例应在重庆市内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完整解决方案,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体现超高清视频产业的技术特点和适用场景,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申报,联合实施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
(四)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申报主体、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工作要求
(一)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由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文化旅游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做好案例审査和推荐工作。区县(自治县)各部门分别推荐典型应用案列原则不超过2个(含)。
(二)各申报主体填写《超高清视频典型应用案例申报书》(见附件1),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叁份、申报书扫描件、申报书word版报各工业和信息化、文化旅游主管部门。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
(三)各经济信息、文化旅游主管部门于4月22日前将推荐函、案例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和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叁份寄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智能终端处(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同时将电子版(推荐函、案例申报汇总表、申报书扫描件和汇总表、申报书word版)发送至邮箱znzdc@jjxxw.cq.gov.cn。
(四)市经济信息委、市文化旅游委联合对推荐案例进行评审,择优选取10个超高清视频典型应用案例推荐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组织专家对推荐案列进行评审、公示,并按程序在全国范围内公布推广。
四、联系方式
(一)市经济信息委。
李勤,联系电话:63899175,13983002975;
(二)市文化旅游委。
蒋明山,联系电话:63236016,17708336630。
附件:1.超高清视频典型应用案例申报书
2.超高清视频典型应用案例申报汇总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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