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关于征集2022年重庆市新材料首用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2年重庆市新材料首用计划项目的通知
渝经信发〔2022〕25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 庆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关于征集2022年重庆市新材料首用
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重庆市新材料产业联合会,有关院校、科研机构、企业:
为促进新材料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我市新材料产业发展,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教委联合启动“重庆市新材料首用计划”(简称首用计划),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新材料首用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主体资格。
1.重庆市内从事新材料研发、生产和应用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
2.重庆市内从事新产品开发急需新材料解决方案的企业。
(二)新材料成果。参与申报的新材料产品须自主研发,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持有人或持有单位有转化意愿。
(三)技术成熟度。参与申报的新材料技术成熟度须在5级以上,即新材料试制品通过模拟环境验证。
(四)项目方向。新材料产品方向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材料的十大应用领域(1.新一代信息技术专用材料;2.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材料;3.航空航天材料;4.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用材料;5.先进交通装备材料;6.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材料;7.电力装备材料;8.农机装备材料;9.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材料;10.节能环保材料)
二、征集内容
(一)新材料研发成果。在科研机构或实验室已经试制成功,并有一定市场前景的新材料成果。
(二)新材料产学研项目。已经与下游应用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的项目,包括外地成果在本地企业转化,或本地成果已经与外地企业合作。
(三)新材料应用解决方案。下游材料应用企业开发新产品提出的新材料解决方案需求。
三、征集流程
(一)符合以上要求且有意愿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对应附件表格。
(二)企业项目由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学委审核后转报;高校、科研机构项目直接报送;申报资料报送重庆市新材料产业联合会,由新材料产业联合会汇总后报送我委。
(三)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教委组织专家,对所收集的项目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2022年度重庆市新材料首用计划项目清单》。
四、结果运用
入围“首用计划”清单的项目,享受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项目(课题),优先向孵化平台和融资机构推荐,优先向产业链下游企业推广应用等政策。产业化项目所在企业,将在研发机构建设认证、专精特新企业评审、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贴、上下游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等政策层面被给予大力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首用计划”项目的征集工作,积极申报,填报相关资料时注意保护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二)市经济信息委委托重庆市新材料产业联合会负责项目收集的具体工作,请各单位于2022年5月10日下班前将有关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重庆市新材料产业联合会。(收件人:周后清,联系电话:13628215806,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家岗街道嘉德大道8号重庆材料研究院内,电子邮箱1185065020@qq.com。纸质件加盖公章,电子版word文档和PDF扫描件各一份。)
(三)请重庆市新材料产业联合会积极宣传,并承担项目收集汇总,并配合市经济信息委做好专家评审的具体工作。
联系人:柴美厚,联系电话:63895608。
附件:重庆市2022年新材料首用计划项目申报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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