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委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集中启动2021年度重庆市特色产业基地申报创建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集中启动2021年度重庆市特色产业基地申报创建工作的通知
渝经信园区〔2021〕4号
各产业园区:
为进一步推进产业园区特色发展,根据《重庆市特色产业基地创建管理办法》(渝经信园区〔2019〕19号)精神,决定集中启动2021年度市级特色产业基地申报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方向和范围
(一)创建方向。坚持以提升33条重点产业链发展水平为主线,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电子、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消费品、材料等支柱产业集群发展,推进工业设计、软件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和节能环保、安全应急等产业协同发展,通过集中创建市级特色产业基地,集中打造一批个性鲜明、生态完善、支撑有力、带动力强的特色产业园。与大数据相关的产业,须进一步明确为工业大数据、信息安全、软件信息等细分领域。
(二)申报范围。两江新区工业直管区、各高新区及经开区产业集聚区、市级特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业设计、软件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特色产业基地的,可以在园区之外,但申报对象须空间布局明晰、企业相对集中、管理主体明确。
二、申报要求
(一)集中申报,材料齐全。申报工作采取集中申报的方式进行。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部门、各园区要对照渝经信园区〔2019〕19号文相关要求,结合“十四五”产业发展,精准定位创建方向,完善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限内向我委提出创建申请,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合理布局,择优推荐。每个园区申报创建的市级特色产业基地原则上不超过2个、累计不超过5个,其中申报创建示范基地的原则上应为已批建设基地。空港、城口、巫溪、正阳、武隆、酉阳、彭水等园区要高度重视,按照创建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力争消除特色产业基地空白园区。
(三)提档升级,动态管理。支持获批3年以上、产业基础雄厚、达到创建条件的建设基地申报创建示范基地,全年力争成功升级创建10个示范基地。园区主导产业定位、特色发展方向发生重大调整和基地数量过多的,可在创建时通过申请撤销基地称号方式,调整特色产业基地创建方向,并同步完善申报材料。
三、报送方式和时间
(一)两江新区、国家级开发区、市管开发区(指万盛、双桥经开区)申报的,由所在开发区管委会直接向我委提出申请,其它园区申报的,由园区管委会向所在区县经济信息部门申报,再由所在区县经济信息部门初审后向我委提出申请。
(二)特色产业基地申报方式采取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相结合报送,电子材料以光盘形式报送,打印纸质材料要与电子材料一致,分别一式两份寄送至我委。申报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截止。
附件:重庆市特色产业基地创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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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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