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 【专题分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资格的限制条件
发布时间:2021-01-20 11:09:36
【专题分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资格的限制条件
对于很多企业来说,2021年的高企入库培育与认定申请准备工作已经启动。但也有些初创企业对于这项政策的认知了解还有待加深,本篇智通小编为大家简要分析几类在高企认定中的受限条件(即存在以下情况的企业,原则上没有申请当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只限于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申请认定前企业必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高企认定的知识产权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按时缴纳年费,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且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知识产权与经营产品无任何关联性,比如某软件开发公司的专利却是关于茶叶的配方,此类企业多见于购买的专利,或者为委托专利机构纯粹代写申报的专利。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要求如下
同时,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能低于60%。此种情况多见于外商投资企业,未将研发中心安放在中国境内,主要以境外母公司研发为主,故未能满足比例要求。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能低于60%。
因此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属于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风险,要求企业不仅要重视企业效益,同时更要重点安全生产和产品的质量,否则同时会面临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文章来源:市科技局
阅读人数:99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