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委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征集消费品工业品牌集中推广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征集消费品工业品牌集中推广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渝经信消费〔2020〕2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49号)和全市推动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聚焦重点、统一形象、持续推进”的原则,调动社会各方资源参与、支持重庆消费品工业品牌建设,进一步发挥品牌对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带动作用,现向社会征集2020年度重庆市消费品工业“渝见美品”品牌建设集中推广专项活动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类别
(一)宣传推广类。利用电视媒体、报媒、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围绕我市消费品工业重点品牌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二)产业融合类。利用商超、景区景点等载体,通过开设集中展示区域,开展消费品工业品牌集中推广活动,推动消费品工业与商贸服务业、旅游业融合发展。
二、征集对象
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列入失信名单。申报宣传推广类方向的单位应拥有电视媒体、报媒、新媒体、互联网营销等优质资源,近三年开展过品牌(重大活动)集中宣传推广活动。申报产业融合类方向的单位应拥有商超、景区景点及良好的客流等优质资源。
三、方案内容
(一)紧紧围绕重庆市消费品工业品牌集中宣传,主题鲜明,形式生动活泼、丰富多彩;
(二)具有可操作性,突出创新性和参与性;
(三)按照市场化原则独立组织实施;
(四)方案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活动名称、目的意义、组织形式、活动内容、实施步骤、时间安排(宣传推广类项目需明确有偿服务标准,产业融合类项目需明确预期绩效指标)。
四、申报程序
(一)各申报单位填写活动申报书,于2020年7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一份,胶装成册)报送(邮寄)至市经济信息委3014办公室,申报材料PDF电子文件和Word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48495497@qq.com。
(二)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予以公布。
五、其他要求
(一)同一单位只能申报一个征集方向。
(二)入选方案的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书积极组织实施。对未按照方案按期实施的申报单位,实行淘汰制度。
(三)本次征集入选的方案,将作为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对入选的宣传推广类方案,市经济信息委将组织消费品工业企业对接,引导消费品工业企业积极参与,对参与活动的消费品工业企业给予一定补贴。对入选的产业融合类方案,待实施完成后经综合考评达到绩效目标的,市经济信息委实施单位给予一定奖励。详细政策和资金申请方式以后续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为准。
文章来源: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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