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委 关于公布2020年特色产业基地创建名单及特色产业基地发展质量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各产业园区:
为持续推进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工作,规范重庆市特色产业基地创建管理,根据《重庆市特色产业基地创建管理办法》(渝经信园区〔2019〕19号)、《重庆市特色产业基地发展质量评价工作方案》(渝经信园区〔2019〕34号)的要求,近期,我委相继启动并完成了2020年特色产业基地集中申报创建和2018年以前创建的特色产业基地发展质量评价工作。根据9月27日第24次委党组会精神,现将2020年重庆市特色产业基地创建名单和特色产业基地发展质量评价结果公布于后,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基地创建为抓手,加快推进全市园区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培育发展特色产业为基础,加强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是新时期推进全市园区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委每年都集中启动特色产业基地创建工作,并在今年集中批准创建了16个市级特色产业基地,其中市级特色产业示范基地4个、市级特色产业建设基地12个(附件1)。各区县、各园区要紧紧围绕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这一核心任务,以创建特色产业基地为抓手,加大力度培育发展特色产业,打造特色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多链条融合发展的特色产业生态,推进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构建形成以特色产业基地为支撑的发展格局。
二、以评价整改为导向,提升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水平
今年,我委启动了对2018年以前批准的51个市级特色产业基地的发展质量评价,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有29个基地、合格的有14个基地、不合格的有2个基地、未申请评价的有6个基地。经研究,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基地中,保留基地称号共35个基地,因主动申请撤销、发展效果较差等原因撤销基地称号共16个基地(特色产业基地复核评价结果见附件2)。保留基地称号所在园区要对标对表整改意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加快提升特色产业基地发展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特色产业基地支撑作用。整改方案或基地建设意见请于10月30日前报送我委产业园区处。
三、以动态管理为关键,规范特色产业基地创建管理
规范基地创建,全市同一专业化细分领域的特色产业基地原则上不超过5个,单个产业园区特色产业基地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其中国家开发开放新区、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经开区和规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500亿元以上的市级重点园区特色产业基地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规范创建规划,特色产业基地创建期原则上为5年,创建期满的特色产业基地要重新制定上报创建方案和产业发展规划(相关情况见附件2整改意见),并于10月30日前创建方案和产业规划报送我委产业园区处。规范基地命名,已批特色产业基地的创建方向过于宽泛、产业规划布局发生变化以及基地命名不规范的,要及时调整创建方向并规范基地命名(调整情况见附件2整改意见)。
附件:1.重庆市特色产业基地创建名单
2.重庆市特色产业基地复核评价结果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印发
文章来源: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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