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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召开《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宣贯培训视频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1 09:02:20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召开《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宣贯培训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中小微企业主管部门),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及有关单位: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已于2020年9月1日施行。为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加强宣贯解读,依法预防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宣贯培训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传达学习工信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培训工作会议精神;

    (二)解读《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二、会议时间

9月24日(星期四)14:30——17:00,会期半天。

三、会议地点

各区县视频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一)各区县中小微企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已参加宣贯座谈会的渝东南武陵山片区区县除外);

(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窗口平台负责人,楼宇产业园、小企业创业基地、微型企业孵化平台负责人及部分企业代表;

(三)新华网、中新社、今日头条、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重庆电台、重庆晨报、重庆商报、华龙网、重庆发布、重庆交通广播媒体记者。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中小微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参会人员于20209月24日(星期三12:00前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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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二维码

(二)请各区县经济信息委(中小微企业主管部门)设立视频会场,并通知参会人员到场参会,会议地点自行确定。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积极配合所在区县经济信息委(中小微企业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三)其他相关单位和企业,可通过观看视频直播方式收看本次会议相关内容。

(四)已参加宣贯座谈会的渝东南武陵山片区区县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设置视频会场,或可通知辖区内园区、协会、商会以及企业通过视频直播方式收看本次会议内容。

各分会场及自行收看视频直播的接入方式: 9月24日13:00后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直播间。

图片2.png 

直播二维码

    (五)本次会议的相关会务由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承办。

    六)疫情防控期间,请各区县会场要严格按要求做好疫情期间相关防控工作。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917


(会务联系人:林楠,电话:67517976、15178866788;

会务技术联系人:明桂华,电话:1521501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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