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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专项组关于建立 重点地区人员管理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30 16:45:13

附件: 大足新冠防组疫防组发〔2020〕89号关于建立重点地区人员管理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的通知(1).doc

重庆市大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专项组文件

大足新冠防组疫防组发〔202089

重庆市大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专项组关于建立重点地区人员管理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的通知

各镇街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单位

近日,辽宁省大连市出现本地感染新冠肺炎病例,已将部分地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为精准做好疫情防输入工作,根据《关于建立重点地区人员管理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0〕34号),决定按照《关于调整国内其他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0〕121号)要求,对大连市新增中风险区实施相应的管控措施。今后,一旦境内其他省市出现中风险区,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和各镇街立即按照渝肺炎组办发〔2020〕121号文件要求,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文娟,联系电话:43762723。

附件:渝肺炎组综合办发121号文件

重庆市大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      

2020年7月29         

附件

抄送:重庆市大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2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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