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8 14:30:00
附件: 291324467985.doc
渝中人社〔2017〕18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加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和管理工作,引导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可持续发展,支持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群体、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留学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中组部人社部《关于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意见》(人社部发〔2011〕23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重庆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17年8月7日
文章来源:
阅读人数:33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