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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扶持政策 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2-07-07 14:02:17

渝中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扶持政策办理指南

一、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渝中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中人社〔2018〕144号);

2.《关于印发<渝中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中人社〔2018〕154号)。

二、申请对象

辖区内经区级及以上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

三、申请资料

1.申请一次性补助:《重庆市渝中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一次性补助申请表》、认定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文件复印件;

2.申请带动就业奖励补贴:《重庆市渝中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创业带动就业奖励补贴申请表》、《重庆市渝中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服务对象情况统计表》、《重庆市渝中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服务对象聘用人员花名册》、孵化对象营业执照复印件、正常纳税证明、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表或参保记录(在职员工提供上一月全体员工工资表或参保记录,离职员工提供三个月工资表或参保记录);

3.申请优秀项目补助:《重庆市渝中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优秀项目补助申请表》、《重庆市渝中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服务对象参赛获奖明细表》、获奖证书复印件;

4.申请示范创建奖励:《重庆市渝中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示范创建奖励申请表》、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文件复印件。

四、补贴标准

1.一次性补助:被认定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给予基地(园区)一次性补助20万元;

2.带动就业奖励补贴:基地(园区)内孵化企业,成功运营1年以上,与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依法纳税,且每户直接带动1-5人就业的(法人代表除外),按照1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该基地补贴;每户直接带动6人及以上就业的(法人代表除外),按照2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该基地补贴;

3.优秀项目补助:基地(园区)推荐创业项目参加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创业创新类相关比赛,获得区级一、二、三等奖(或同级别)奖项的,按名次高低分别给予该基地3000元/个、2000元/个、1000元/个的优秀项目补助;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或同级别)奖项的,按名次高低分别给予该基地5000元/个、4000元/个、3000元/个的优秀项目补助;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或同级别)奖项的,按名次高低分别给予该基地10000元/个、8000元/个、6000元/个的优秀项目补助;

4.示范创建奖励:基地(园区)成功创建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按15万元/户的标准,给予示范创建奖励。

五、受理机构

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六、咨询电话

63557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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